文件一 · 产业子基金方案
申报子基金名称(拟):连云港海上星链产业子基金(有限合伙) 申报机构(拟):连云港海上星链产业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由深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GP1 / 51% + 中电华恒(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GP2 / 49% 合资设立) 依据:江苏连云港安防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连云港金控集团,2026-05-22)
一、基本要素
(一)基金名称
连云港海上星链产业子基金(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GP)为本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LP)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东海经济开发区(拟租赁地:东海经济开发区”安防产业园(园中园)“,占地约 140 亩,由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富华集团联合提供配套设施)。
(四)存续期限及分期安排
| 阶段 | 时长 | 起止 |
|---|---|---|
| 存续期 | 5 年 | 基金成立日(D+0)→ D+60 月 |
| 投资期 | 2 年 | D+0 → D+24 月 |
| 退出期 | 3 年 | D+24 月 → D+60 月 |
| 延长期 | 可延长 2 次 × 1 年(合计最多 2 年) | 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报母基金书面确认 |
总存续期上限:7 年(满足遴选公告第 92 条 ≤12 年要求)。
(五)首期认缴规模与目标管理规模
| 项 | 数值 |
|---|---|
| 首期认缴规模 | 人民币 5.00 亿元 |
| 目标管理规模 | 人民币 10.00 亿元(通过第二、三只滚动子基金接续放大) |
| 首期实缴节奏 | 一次认缴、分 3 期实缴:T+0 实缴 30%(1.50 亿元)、T+12 月实缴 40%(2.00 亿元)、T+24 月实缴 30%(1.50 亿元) |
触发遴选公告第 86 条”鼓励规模 5 亿元以上”档。
二、募资计划
(一)出资人名单及出资金额 / 比例
央企口径合计 ≥45%(中国核工业 + 中国物流集团),远超遴选公告第 216 条”央企 LP 出资 ≥25% 即可适当放宽 GP 资质条件”门槛(冗余度 180%)。
| # | 出资人 | 出资性质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设计依据 |
|---|---|---|---|---|---|
| 1 | 西藏国资联合体(中国核工业集团 + 西藏国资 + 保险资金 联合) | 央企 + 省属国资 + 险资 LP | 25,000 | 50.0% | 联合体内拆分:中国核工业 ~12,500 / 西藏国资 ~7,500 / 保险机构 ~5,000;锁定连云港田湾核电站涉核安防场景 |
| 2 | 中国物流集团 | 央企 LP | 10,000 | 20.0% | 提供物流场景应用,与海上星链主题协同 |
| 3 | 江苏连云港安防产业专项母基金 | 政府引导 LP | 7,500 | 15.0% | 公告第 68 条上限 30%,本方案压低至 15%,杠杆放大率 6.67× |
| 4 | 富华集团(东海经济开发区国资) | 地方国资 LP | 4,000 | 8.0% | 配套地方资源 + 园区落地 |
| 5 | 完美产业资金 | 产业 LP | 2,000 | 4.0% | 接入消费 / 健康 / 供应链场景资源 |
| 6 |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GP1 关联出资) | GP1 跟投 / 地方国资 | 500 | 1.0% | 千亿基金体系背书 |
| 7 | 中电华恒(GP2 关联出资) | GP2 跟投 / CETC 下属央企 | 500 | 1.0% | 央企(CETC)属性 + 退出通道 |
| 8 | 佳力图(南京)数据中心有限公司(GP 自身出资履行人) | 龙头产业方 / GP 实缴 | 500 | 1.0% | 履行遴选公告第 206 条 GP 出资 ≥1% 且 ≥500 万元 |
| 合计 | 50,000 | 100.0% |
(二)出资人详细介绍
1. 西藏国资联合体(合计 50%)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央企 / 国资委直管):成立于 1955 年,注册地北京,国务院国资委直管央企。在核电站运营、核燃料、核工业建设三大板块均居全球前列;2025 年营收约 5,000 亿元。拟通过其下属”核工业产业基金”或”中核资本”为本基金 LP 出资 ~1.25 亿元。
-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投资平台(拉萨城投 / 西藏旅游 / 西藏国投等):拟联合出资 ~0.75 亿元。
- 保险机构(人寿 / 人保 / 太平洋保险 西藏分支或总部):拟出资 ~0.50 亿元,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匹配 5 年存续期。
2. 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
国务院国资委直管央企,由中国诚通控股、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和中国国际海运、中外运、中铁特货等整合而成。2025 年总资产约 5,200 亿元,业务覆盖综合物流、铁路货运、跨境物流、应急物流等。拟通过其”物流产业基金”为本基金 LP 出资 1.00 亿元。
3. 江苏连云港安防产业专项母基金(15%)
本次遴选公告母基金主体,规模 10.00 亿元,由连云港金控集团代表市政府发起,遴选 1-2 家 GP 设立产业子基金。本基金为遴选申报方。
4. 富华集团(8%)
东海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平台,注册资本 5 亿元。承担安防产业园建设、产业招商、地方配套资金等职能;提供本基金注册地”安防产业园(园中园)“140 亩配套土地与厂房。
5. 完美产业资金(4%)
完美(中国)集团旗下产业投资平台,专注大健康 / 消费 / 供应链。注册资本 30 亿元。为本基金引入消费品牌方资源(待补:出资意向函、出资主体确认)。
6.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GP1 关联出资 1%)
国资 GP,深圳市国资委监管。在管基础设施 + 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体系规模超千亿,是 GP1 主操盘方。
7. 中电华恒(GP2 关联出资 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CETC,国务院国资委直管央企)下属企业,本身即为国资委央企体系成员单位,为本基金 GP2 提供央企(CETC)属性、央企资源整合与退出通道。
8. 佳力图(南京)数据中心有限公司(GP 出资履行人 1%)
A 股上市公司”佳力图”(603912)旗下数据中心运营子公司,以产业方身份履行 GP 出资义务 500 万元(满足遴选公告第 206 条)。佳力图集团作为基金核心退出渠道(产业并购承接方)。
(三)出资意向函
出资意向函原件 / 扫描件以附件形式提供,详见
文件五_其他材料.md§三 出资意向函清单。
| # | 出资人 | 出资意向函状态 | 完成日期 |
|---|---|---|---|
| 1 | 中国核工业集团 | 待出函 | 拟 D+10 前 |
| 2 | 西藏国资联合体(西藏国资) | 待出函 | 拟 D+10 前 |
| 3 | 保险机构 | 待出函 | 拟 D+15 前 |
| 4 | 中国物流集团 | 待出函 | 拟 D+10 前 |
| 5 | 连云港安防产业专项母基金 | 待出函 | 待母基金侧 |
| 6 | 富华集团 | 待出函 | 拟 D+5 前 |
| 7 | 完美产业资金 | 待出函 | 拟 D+15 前 |
| 8 | GP1 / GP2 / 佳力图 | 由 GP 合资公司一并出具 | 拟 D+5 前 |
(四)备用出资人池(对冲主力 LP 决策周期风险)
| 备用 LP | 拟提供出资上限 | 启用触发条件 |
|---|---|---|
|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国投) | 0.50 - 1.00 亿元 | 西藏联合体或物流集团出资意向函在 D+30 前未到位 |
| 中国电科(CETC)协同回归 | 0.50 - 1.00 亿元 | 主力 LP 任一缩水 / 评审组要求保持双央企口径 |
| 招商资本 | 0.50 亿元 | 备用 LP 池补缺 |
备用 LP 启用规则:主力 LP 未按期出函的,T+3 工作日内启动备用 LP 池洽谈;备用 LP 一旦实缴享有同等 carry / 治理 / 退出权利。
三、投资方向及投资策略
(一)投资主题与五大子赛道
本基金主题:“海空天一体化”军民两用技术产业生态。围绕 5 大子赛道布局:
| 子赛道 | 代号 | 投资比重(目标) | 主题 |
|---|---|---|---|
| A 反无人机(C-UAS) | A | 25% - 30% | 侦察 / 干扰 / 拦截 / 指控 全链条 |
| B 海上态势感知 | B | 20% - 25% | 雷达 / 光电 / AIS 融合 + 无人船 + 海洋大数据 |
| C 关键基础设施防护 | C | 10% - 15% | 核电站 / 港口 / 油气田周界 + 智能安防 |
| D 水电站态势感知 | D | 10% - 15% | 高海拔水电站坝前 / 坝下监测 + 无人化作业 |
| E 卫星通信与数据底座 | E | 20% - 25% | 卫星互联网终端 / 数据链 / 算力 / 边缘计算 |
(二)地域投资限制
| 地域 | 比例要求 | 备注 |
|---|---|---|
| 江苏省内 | ≥60% 实缴出资额 | 满足江苏战新母基金返投要求 |
| 连云港市内 | ≥30% 实缴出资额(即 200% 母基金返投) | 满足遴选公告返投义务 |
| 省外 / 战略协同地 | ≤40% | 含广西(海空天一体化产业基地)、西藏(水电站示范工程主体)等 |
返投认定口径:投资项目须满足以下任一即视同返投:① 注册地在连云港市;② 主要经营实体或子公司在连云港市;③ 上市主体在连云港市挂牌或迁入;④ 通过被投项目在连云港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 营业收入 / 纳税 / 就业(按遴选公告第 104 条认定)。
(三)单笔投资上限
| 项 | 比例 / 金额 |
|---|---|
| 单笔投资上限 | 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 20% = 1.00 亿元 / 单笔 |
| 单一子赛道集中度上限 | 35% |
| 跟投比例上限 | 单笔 ≤30% / 累计 ≤40% |
(四)项目来源(七大入口)
| 入口 | 来源描述 | 预计年项目流(个) |
|---|---|---|
| A · 央企体系内(CETC) | 中国电科 14 / 28 / 55 所 + 集团总部 | 8 - 12 |
| B · 江苏返投白名单 | 南京无人机产业链 / 苏州工业园区 / 连云港本地 | 6 - 10 |
| C · 中电华恒导入 | 央企联盟内项目 + 安防产业链上下游 | 4 - 6 |
| D · 佳力图导入 | 算力 / Nexus / 海关 Token + 现有产业人脉 | 6 - 8 |
| E · 江苏省低空防卫专委会 | 主任委员刘建永少将渠道 | 6 - 10 |
| F · 海上星链战略合作伙伴生态 | 10 家产业战略合作(长光卫星 / 中船 / 中远海运 / 中海油等) | 5 - 10 |
| G · 军民融合渠道 | 军方需求侧 + 军工集团军口 + 军队科研院所 + 战略支援部队 | 5 - 8 |
| 合计 | 40 - 62 / 年 |
按入池→立项→投决漏斗转化率 5-7% 测算,七大入口年项目流可支撑 2 年快投期下年成交 5-8 个项目(节奏较常规基金高 1.5 倍)。
(五)投资策略
- 快投短退 — 投资期 2 年(较常规基金 3-4 年压缩),匹配凌久微 B+ 轮(2025-12)、海空天平台广西项目(2026 H2)等关键窗口。
- 集群式布局 — 5 大子赛道交叉协同,portfolio 内部形成”芯片 → 模组 → 整机 → 平台 → 场景”价值链闭环。
- 军民两用 + 央企供应链 — 每个项目都需具备”军民两用技术 + 央企供应链 / 订单确定性”双重特征。
- 退出导向 — 北极星目标:5 年内孵化至少 1 家以连云港为注册地的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基金核心政绩交付。
四、投资决策机制
(一)投决会人员组成(5 席)
| 席位 | 派出方 | 角色 |
|---|---|---|
| 1 | 深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GP1) | 投委会主席(操盘 · 投资管理) |
| 2 | 深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GP1) | 投资委员 |
| 3 | 中电华恒(GP2) | 副主席(央企资源整合 · 退出通道) |
| 4 | 佳力图(龙头产业方) | 投资委员(产业 / 退出对接) |
| 5 | 江苏连云港安防产业专项母基金 | 观察员席(公告第 172 条刚性要求) |
席位重构原则:①GP1 持 51% 股权获 2 席;②GP2 持 49% 获 1 席副主席;③佳力图作为龙头产业方 + 退出渠道 + GP 实缴出资人获 1 席(对涉及自身关联方的项目须按合伙协议附件 E 关联交易回避条款执行);④母基金第 5 席为公告第 172 条刚性要求,不可省略。
(二)决策机制
| 决策事项 | 通过比例 |
|---|---|
| 常规投资 / 退出决策 | 5 席中 2/3 多数票(即 ≥4 票同意) |
| 重大决策(单笔 > 5,000 万元 / 关联交易 / 修改合伙协议) | 5 席全票通过 |
| 母基金观察员席位 | 仅享有观察 / 知情权,不参与表决,对违反返投义务 / 投资策略事项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
(三)关联交易回避
涉及佳力图集团 / GP1 / GP2 / LP 关联方的项目,相关委员必须按合伙协议附件 E 回避条款执行(不参与该议题表决与讨论),并书面披露关联关系。
(四)决策流程
项目入池 → 立项 → 初尽调 → 投决会预审 → 深尽调 → 投决会终审 → 签协议 → 实缴出资 → 投后管理
| 阶段 | 时长 | 责任人 |
|---|---|---|
| 入池 → 立项 | 1 - 2 周 | 投资经理 + 投资总监 |
| 立项 → 初尽调 | 3 - 4 周 | 投资团队 + 风控 + 法律顾问 |
| 投决会预审 | 1 周 | 投委会 |
| 深尽调(财务 / 法律 / 业务) | 4 - 6 周 | 投资团队 + 第三方机构 |
| 投决会终审 | 1 周 | 投委会(≥2/3 多数票) |
| 签协议 → 出资 | 2 周 | 法律团队 + 出纳 |
| 合计 | 12 - 16 周 |
五、管理费
(一)管理费费率与计提基数
| 阶段 | 管理费率 | 计提基数 | 计提周期 |
|---|---|---|---|
| 投资期(D+0 ~ D+24 月) | 1.50% / 年 | 基金认缴出资额(5.00 亿元) | 按季度计提,按季度向 LP 提款 |
| 退出期(D+24 ~ D+60 月) | 1.50% / 年 | 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 | 按季度计提 |
| 延长期(如启动,D+60 ~ D+84 月) | 1.50% / 年 | 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 | 按季度计提 |
数字依据:遴选公告第 130-132 条上限”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管理费均 ≤1.5%“;本方案均取上限 1.50%,无浮动。
(二)管理费用途
管理费用于覆盖 GP 公司: - 团队薪酬(含基础薪资 + 绩效) - 办公场地租金(拟租赁深圳 GP1 现有办公场地的连云港分公司及东海经济开发区园中园办公区) - 差旅 / 接待 / 项目尽调外包 - 中介机构费用(法律 / 财务尽调 / 估值 / 托管行) - 投后管理系统(拟使用道纳星链作为底座) - 其他合规运营开支
(三)管理费上限与节余规则
- 投资期年化管理费上限 = 5.00 亿 × 1.5% = 750 万元 / 年
- 投资期合计管理费上限 = 750 万 × 2 = 1,500 万元
- 退出期 / 延长期管理费随未退出投资成本递减,预计全期合计管理费上限 2,800 - 3,200 万元
如发生 LP 出资违约 / 实缴不到位,管理费按实际实缴出资额对应比例缩减。
六、门槛收益率及收益分配机制
(一)门槛收益率
年化 4.00%(按单利计算,遴选公告第 140 条下限)。
(二)收益分配顺序(“瀑布式”分配)
每次基金项目退出后实现的现金收益,按以下严格顺序分配:
| 第 | 分配项 | 分配对象 | 金额 / 比例 |
|---|---|---|---|
| 1 | 返还出资本金 | 全体 LP 按出资比例 | 100% 返还至实缴本金 |
| 2 | 门槛收益(4%/年) | 全体 LP | 按实缴本金 × 4% × 实际占用时长 |
| 3 | GP 追补(Catch-up) | GP(管理人) | 追补至最终分配 GP : LP = 20 : 80 |
| 4 | 超额收益(Carry) | GP : LP = 20 : 80 | 业绩报酬 GP 取 20%,LP 取 80% |
数字依据:遴选公告第 148 条 “carry ≤20%”,本方案取上限 20%,无浮动。
(三)业绩报酬(Carry)计算
业绩报酬 = (已退出项目分配现金 - 累计已实缴本金 - 累计门槛收益)× 20%
Carry 在 GP 团队内的内部分配: - 投委会主席(深基投核心负责人):30% - 投委会副主席(中电华恒派驻):15% - 投资委员 / 佳力图运营人:15% - 基金经理 / 投资总监:15% - 风控 / 财务 / 投后团队:10% - 公司滚存(用于下一只基金员工激励):15%
(四)GP 跟投与员工跟投
- GP 跟投:500 万元(已计入 LP 第 6 行 GP 关联出资)
- 员工跟投:核心团队成员有权(非义务)按个人意愿在每个项目同等条件下跟投 1-5%,跟投资金不计入基金,单独设立员工跟投 SPV 持股。
(五)追溯调整与回拨
若基金存续期满或清算时,发现 GP 累计已取得的业绩报酬超过其应得份额(按 20% Carry),GP 应全额回拨超额部分至 LP(GP 公司及关键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七、基金退出安排
(一)退出策略 / 通道(4 条退出路径)
| 通道 | 适用项目 | 退出方式 | 目标退出比例 |
|---|---|---|---|
| 1. IPO | 北极星目标项目(凌久微 / 海空天平台 / 道纳星链 / 海上星链解决方案公司) | 科创板 / 北交所 / 港股 / A 股主板 | 目标 ≥20% 已退出本金 |
| 2. 央企并购 | 涉央企供应链 / 关键技术项目 | 中船 / 中粮 / CETC / 中国物流集团 / 中核 等央企并购 | 目标 ≥30% |
| 3. 产业并购(佳力图) | 算力 / 安防 / 数据中心相关项目 | 佳力图(A 股 603912)以现金 + 换股方式并购 | 目标 ≥30%(作为兜底通道) |
| 4. S 基金转让 / 老股转让 | 未达 IPO 但有现金流的标的 | 转让给 S 基金或战略产业方 | 目标 ≥10% |
(二)退出时间安排
| 时点 | 累计 DPI 目标 | 累计 IRR 目标 | 主要退出事件 |
|---|---|---|---|
| Y2(D+24 月) | 0.2 | 5% | 启动首批退出(佳力图产业并购承接 1-2 个项目) |
| Y3(D+36 月) | ≥1.0 | 12% | 1 家 portfolio 公司过会 IPO 或央企并购落地 |
| Y4(D+48 月) | 1.5 | 15% | 主力退出窗口 |
| Y5(D+60 月,存续期满) | ≥1.8 | 18% | 主力退出窗口 |
| Y6(延长期) | 2.2 | 20% | 剩余项目通过 S 基金转让 |
| Y7(延长期满) | ≥2.5 | ≥22% | 基金清算 |
(三)北极星目标(基金核心政绩交付)
5 年内孵化至少 1 家以连云港为注册地的 A 股上市公司。
触发机制:所有被投项目首期出资条件之一为”在连云港 / 东海设立子公司,并将上市主体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实体迁至连云港”(已明确锁定上市主体的项目除外,如凌久微优先支持武汉主体上市,江苏子公司作为返投承接不强制迁注册地)。
(四)退出经济性测算
| 假设 | 数值 |
|---|---|
| 单家 IPO 项目预期回报倍数 | 3 - 5×(B+ 轮入股 → 上市后 18 个月解禁退出) |
| 单家 IPO 项目浮动收益 | 投 5,000 万 × 4× = 2.0 亿元 → 减成本 = 1.5 亿元 |
| 1 家 IPO 即可贡献 ≥1.5 亿元 | 单家覆盖管理费 + 部分本金 |
| 2 家 IPO | 浮动收益合计 ≥3.0 亿元 → 达成 DPI ≥1.5 |
| 3 家 IPO + 2 家并购 | 浮动收益 ≥5.0 亿元 → 达成 DPI ≥2.5 |
八、其他相关情况
(一)GP 公司股权结构
| 股东 | 持股比例 | 角色 |
|---|---|---|
|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51% | GP1 · 主 GP |
| 中电华恒(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9% | GP2 · CETC 下属央企 |
| 佳力图(南京)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 0%(产业方履行 GP 实缴出资义务,但不持股) | 产业方 / 退出渠道 / GP 实缴履行人 |
GP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实缴 500 万元,由佳力图履行,对应遴选公告第 206 条要求)。
(二)关键人锁定(遴选公告第 226 条)
| 关键人 | 锁定期 | 职责 |
|---|---|---|
| 深基投派驻投委会主席(主 GP 核心负责人) | 3 年(D+0 ~ D+3 年不得退出) | 操盘 / 决策 / 投资管理 |
| 佳力图运营核心负责人(吴总指定,GP 实缴履行人) | 3 年(投资期满前 +1 年不得退出) | 项目流 / 退出对接 / 投后 / 产业资源 |
| 中电华恒派驻投委副主席 | 5 年 | 央企资源整合 / 退出通道 |
关键人提前退出的,须经全体合伙人 + 母基金双重书面同意,且 GP 公司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提名同等资历的继任人选,否则母基金有权启动基金提前清算程序。
(三)央企豁免触发结构
| 豁免触发点 | 出资人 / 安排 | 实际效果 |
|---|---|---|
| 第 1 重 · 核心主线 · 央企 LP 出资 ≥25% | 中国核工业 ~25% + 中国物流集团 20% = ≥45% | 公告第 216 条触发,GP 资质不再要求”头部 PE / 50 亿元在管 / 10 个退出案例” |
| 第 2 重 · 央企 GP 出资 ≥40% | 中电华恒 GP2 持 GP 公司 49% | 评审若对 LP 端央企意向函质疑时提供备份 |
| 第 3 重 · 国资 / 央企口径合计 ≥90% | 西藏 50% + 物流 20% + 母基金 15% + 富华 8% + GP 关联 3% = 96% | 仅完美 4% 为产业 LP,非民营;治理稳健性最高 |
(四)合规要点对照表
| 公告条款 | 要求 | 本方案落实 |
|---|---|---|
| 第 92 条 | 存续期 ≤12 年 | 5 + 2×1 = 7 年 ✅ |
| 第 130-132 条 | 管理费 ≤1.5% | 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均 1.5% ✅ |
| 第 140 条 | 门槛收益 ≥4% | 4.00% ✅ |
| 第 148 条 | Carry ≤20% | 20.0% ✅ |
| 第 172 条 | 母基金观察员席位 | 投委会第 5 席 ✅ |
| 第 206 条 | GP 出资 ≥1% 且 ≥500 万 | 佳力图履行 500 万元 ✅ |
| 第 210 条 | 专职团队 ≥10 人 | 当前 9 人 + 1 人弹性(央企豁免后) ⚠️ |
| 第 216 条 | 央企 LP ≥25% 可放宽 GP 资质 | 央企口径 ≥45%(冗余度 180%)✅ |
| 第 226 条 | 关键人锁定 | 3 + 3 + 5 年 ✅ |
| 返投义务 | 200% | 连云港 30% 实缴对应 ✅ |
(五)风险揭示
| 风险类别 | 风险描述 | 缓释措施 |
|---|---|---|
| 募资风险 | 主力 LP 出资意向函 D+30 前未到位 | 备用 LP 池(国投 / CETC / 招商资本)随时启动 |
| 项目风险 | 单一项目失败或央企并购通道受阻 | 4 条退出通道并联;佳力图(A 股 603912)作为产业并购兜底 |
| 政策风险 | 军民融合 / 反无人机 / 卫星互联网政策变化 | 央企股东 ≥45% 提供政策稳定性背书 |
| 运营风险 | 关键人离任 | 关键人锁定期 + 替补继任机制 |
| 合规风险 | 关联交易 / 利益冲突 | 投委会回避机制 + 合伙协议附件 E 关联交易条款 |
(六)合伙协议附件清单
完整合伙协议拟包含以下附件,详见 文件五_其他材料.md:
- 附件 A:合伙人名册与认缴比例表
- 附件 B:投资范围与禁止性投资清单
- 附件 C:IPO 主体落地条款
- 附件 D:出资人替补机制(备用 LP 池)
- 附件 E:关联交易回避条款
- 附件 F:投委会议事规则
- 附件 G:业绩报酬计算与回拨条款
- 附件 H:关键人锁定与替补机制
- 附件 I:投后管理与信息披露要求
- 附件 J:合伙协议修改与解除条款
声明:本方案中所有比例、金额、期限、费率均为具体数字,未使用”不超过”“不低于”等模糊表述(满足申报材料说明.doc “请详细提供以上内容,出资比例、管理费、业绩报酬等需明确具体数字,不可使用’不超过’’不低于’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