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二 · 申报方概况

申报方:连云港海上星链产业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 GP 联合体:深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GP1 · 51%)+ 中电华恒(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P2 · 49%) GP 实缴出资履行人:佳力图(南京)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履行 GP 出资义务 500 万元 / 1%,不持 GP 股权)

⚠️ 填写说明:本文件多处涉及 GP 各方公司具体数字(注册资本 / 在管基金 / 团队人数 / 财务数据 / 历史业绩),需 GP 三方各自提供官方口径数字后回填。本草稿先建立完整框架,标注 【待补:xxx】 处需 GP 各方法务 / 财务部门确认。


一、基本情况

1.1 申报方机构名称

连云港海上星链产业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新设合资公司)

⚠️ 如截至递交申报材料时合资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由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牵头机构 / 主 GP)作为申报方签章,并在本节 §1.4 中注明合资公司筹备进度(已签订三方合作意向书 / 拟 D+30 完成工商注册)。

1.2 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东海经济开发区【待补:具体路号、楼号】

1.3 认缴及实缴出资

数值
注册资本(认缴) 人民币 1,000 万元
实缴出资 人民币 500 万元(由佳力图履行,对应遴选公告第 206 条 GP 出资 ≥1% 且 ≥500 万)
实缴时间 拟公司设立后 30 个工作日内

1.4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GP1 · 主 GP) 510 51.0%
中电华恒(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P2 · CETC 下属央企) 490 49.0%
合计 1,000 100.0%

佳力图(南京)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不持 GP 股权,但履行 GP 自身出资义务(500 万元)作为产业方支持。

1.5 实际控制人

股东 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通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电华恒(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通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中电海康集团等持股链)【待补:具体股权穿透图】

根据股权穿透图,本 GP 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 深圳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体系无民营股东 / 自然人股东参与

1.6 治理架构

                  股东会
                    │
                    ▼
        ┌─────────────────────┐
        │ 董事会(3 席)        │
        │ - 深基投 派 2 席 + 董事长 │
        │ - 中电华恒 派 1 席      │
        └─────────────────────┘
                    │
        ┌───────────┼───────────┐
        ▼           ▼           ▼
     总经理      投委会      监事会
     (CEO)   (5 席,见   (独立监事)
              文件一 §4)
                    │
        ┌───────────┼───────────┐
        ▼           ▼           ▼
     投资部      风控部      运营部
     基金经理    合规总监    财务 + 投后
     投资总监    法律顾问    HR
     研究员

1.7 高管团队(待详见 文件三_申报方管理团队情况.md

职位 派出方 人选
董事长 深基投 【待补】
总经理 / CEO 深基投 【待补】
副总经理 / 中电华恒派驻 中电华恒 【待补】
投资总监 联合 【待补】
风控合规总监 联合 【待补】
财务总监 联合 【待补】

1.8 历史沿革

本 GP 公司为新设合资公司,三方股东 / 出资履行人历史沿革分述如下。

1.8.1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GP1)

1.8.2 中电华恒(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P2)

1.8.3 佳力图(南京)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产业方 / GP 出资履行人)

1.9 行业地位 / 所获荣誉

1.9.1 深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GP1)

【待补:① 历年管理规模排名;② 行业奖项(如清科 / 投中 / 母基金研究中心榜单);③ 政府/行业协会荣誉】

1.9.2 中电华恒(GP2)

【待补:① CETC 体系内地位;② 央企混改 / 产业投资奖项;③ 国务院国资委荣誉】

1.9.3 佳力图(A 股 603912)

【待补:① 数据中心精密空调行业地位;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江苏省专精特新 / 智能制造示范;③ 上市公司公开荣誉】


二、业务及团队情况

2.1 业务布局

2.1.1 GP1 深基投

2.1.2 GP2 中电华恒

2.1.3 佳力图集团(产业方)

2.2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概况

2.2.1 GP1 私募股权业务

2.2.2 GP2 私募股权业务

【待补:GP2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 / 在管基金详情】

2.3 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况

GP 母公司 私募管理人主体 AMAC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在管基金数
深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中电华恒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2.4 部门设置 / 人员配置

拟设立连云港海上星链产业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架构与人员配置(专职团队合计 9 人 + 1 人弹性额度 = 10 人,满足遴选公告第 210 条要求):

部门 职位 人数 资质要求
投资部 投资总监 1 ≥10 年 PE / 产业投资经验,AMAC 从业资格
投资部 基金经理 / 副总监 1 ≥8 年 PE 投资经验,央企 / 上市公司投资经验优先
投资部 投资经理 2 ≥3-5 年投资经验
投资部 研究员 1 行业研究 / 数据分析能力
风控合规部 风控合规总监 1 法律 / 合规背景,AMAC 从业资格
财务运营部 财务总监 1 私募基金财务经验,托管对接能力
投后管理部 投后总监 / BD 2 产业资源 + 业务拓展能力
合计 9 人 + 1 人弹性 央企豁免后可适当放宽,但拟先按 10 人配齐

2.5 核心业务团队 / 风控团队 / 后台管理团队

详见 文件三_申报方管理团队情况.md


三、制度建设情况

本 GP 公司将在正式注册后 D+30 日内完成以下制度建设并报备母基金。下表为待出台制度清单 + 主要内容:

# 制度名称 主要内容 状态
1 基金募集制度 LP 准入标准、合格投资者认定、募集流程、出资意向函 / 出资承诺书管理、反洗钱筛查 拟 D+30 出台
2 项目立项制度 项目来源 / 入池标准、初步尽调、立项报告模板、立项决策流程 拟 D+30 出台
3 投资决策制度 投委会议事规则、决策表决权与回避制度、紧急决策机制、决策记录归档 已在合伙协议附件 F
4 投后管理制度 投后跟踪指标体系、定期访问与报告、退出预警、退出执行流程 拟 D+30 出台
5 内控风险制度 投资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操作风险 / 道德风险 / 合规风险 五维风控;每季度内审 拟 D+30 出台
6 激励约束制度 薪酬体系(底薪 + 绩效 + Carry 分配);Carry 分配规则(详见文件一 §6.3);员工跟投 SPV 管理 已在合伙协议附件 G
7 跟投制度 核心团队跟投 1-5% 同等条件;跟投 SPV 设立;跟投锁定期 拟 D+30 出台
8 关联交易 / 利益冲突制度 关联方识别、利益冲突回避、披露义务(详见合伙协议附件 E);佳力图项目回避机制 已在合伙协议附件 E
9 信息披露制度 月度 / 季度 / 年度报告;重大事项即时披露;母基金穿透报告 拟 D+30 出台
10 关键人变动制度 关键人锁定期;变更程序;继任人提名机制(详见文件一 §8.2) 已在合伙协议附件 H

【待补:制度全文 PDF,作为文件二附件】


四、财务情况

⚠️ 关键缺口:本节需 GP 三方各自提供 2023 / 2024 / 2025 三年审计报告

4.1 GP 公司财务情况

数值
设立时间 待 D+30 内完成工商注册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 万元(佳力图履行)
总资产(设立后初始) 1,000 万元

4.2 各业务板块财务数据(GP 三方)

4.2.1 GP1 深基投

板块 2023(亿元) 2024(亿元) 2025(亿元)
在管基金规模 【待补】 【待补】 【待补】
管理费收入 【待补】 【待补】 【待补】
业绩报酬收入 【待补】 【待补】 【待补】
净利润 【待补】 【待补】 【待补】

4.2.2 GP2 中电华恒

【待补:同 GP1 表格】

4.2.3 佳力图(A 股 603912)

2023 2024 2025E
营业收入(亿元) 【待补:以年报数据】 【待补】 【待补】
净利润(亿元) 【待补】 【待补】 【待补】
总资产(亿元) 【待补】 【待补】 【待补】
净资产(亿元) 【待补】 【待补】 【待补】

4.3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管理费 + 业绩报酬占比

4.3.1 GP1

占比
私募业务管理费收入 / 公司总营收 【待补】%
私募业务业绩报酬收入 / 公司总营收 【待补】%

4.3.2 GP2

【待补】

4.4 近三年审计报告

主体 2023 2024 2025
GP1 深基投 【待附 PDF】 【待附 PDF】 【待附 PDF】
GP2 中电华恒 【待附 PDF】 【待附 PDF】 【待附 PDF】
佳力图(A 股 603912) 【公开年报】 【公开年报】 【公开年报】

审计报告原件 / PDF 作为本文件二的附件提交。


五、累计管理基金总体情况

5.1 基金数量 / 规模 / 类型 / 方向

5.1.1 GP1 深基投

维度 数据
累计管理基金数量 【待补】只
累计管理基金规模 【待补】亿元
基金类型 基础设施 / 战略性新兴产业 / S 基金 / 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子基金 等
投资方向 基础设施 / 半导体 / 新能源 / 智能制造 / 数字经济 等

5.1.2 GP2 中电华恒

【待补:同 5.1.1】

5.2 投资方向 / 已投项目 / 项目退出 / 项目上市 / 并购

5.2.1 GP1 累计投资情况

维度 累计数据
已投项目数 【待补】 个
已投金额 【待补】 亿元
已退出项目数 【待补】 个
已退出金额 【待补】 亿元
IPO 项目数 【待补】 个(含连云港 / 江苏地区项目数)
并购退出项目数 【待补】 个

5.2.2 GP2 累计投资情况

【待补:同 5.2.1】

5.3 基金 DPI / IRR / 清算情况

5.3.1 GP1 历史业绩

基金代码 成立年份 存续期 DPI IRR MOIC 清算状态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5.3.2 GP2 历史业绩

【待补:同 5.3.1】


六、历史投资业绩列表

6.1 直投基金列表(GP1 + GP2 历史发起 / 管理的基金)

# 基金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存续期 出资人结构 基金规模 实缴 投资领域 投资阶段 已投规模 已投项目数 退出项目数 退出金额 DPI IRR MOIC 明星项目
1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2 【待补】

数据来源:GP1 / GP2 各自提供的脱敏后历史业绩清单。 披露策略:建议精选 5-10 只代表性基金,重点突出与”安防 / 智能制造 / 央企混改 / 江苏地区”相关的基金。

6.2 直投项目列表(GP1 + GP2 历史直投项目)

#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领域 投资时间 投资轮次 投资主体 领投/跟投 投资金额 占股比例 是否退出 退出日期 退出方式 DPI IRR MOIC 进展 / 估值
1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待补】

数据来源:GP1 / GP2 各自提供的脱敏后历史项目清单。 披露策略:建议精选 10-20 个代表性项目,重点突出”已退出 + IPO + 江苏 + 央企 + 安防 / 智能制造”项目。


七、关联基金管理机构情况(如有)

7.1 与 GP1 深基投关联的基金管理机构

【待补:① 深基投控股 / 参股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② 关联关系类别(控股 / 参股 / 共同控制);③ 关联管理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 资源分配冲突】

7.2 与 GP2 中电华恒关联的基金管理机构

【待补:同 7.1】

7.3 关联交易回避承诺

GP 公司承诺,对涉及关联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项目,严格按合伙协议附件 E 关联交易回避条款执行,相关方在投委会决策中主动回避并书面披露


八、诉讼 / 仲裁 / 担保 / 处罚 / 或有风险事项说明

8.1 GP1 深基投

【待补 — 需深基投法务部门出具说明】

8.2 GP2 中电华恒

【待补:同 8.1】

8.3 佳力图(A 股 603912)

【待补:以年报披露口径为准】

8.4 综合说明

GP 联合体及其关联方 / 产业方在近三年内【待确认:是 / 否】存在重大诉讼 / 仲裁 / 担保 / 监管处罚 / 或有风险事项。如有,GP 已在 §8.1-8.3 中如实披露;如无,GP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此承担承诺责任。


核心待补清单(GP 三方法务 / 财务 / 投资部门责任):

  1. GP1 深基投:股权结构、实控人穿透图、在管基金清单、历史业绩列表、近三年审计报告、诉讼 / 处罚情况
  2. GP2 中电华恒:同上
  3. 佳力图(A 股 603912):以年报公开口径补齐
  4. 关键人简历:4-6 人详细简历(详见文件三)
  5. GP 公司治理文件:合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规则等
  6. GP 公司部门设置文件:组织架构图、岗位说明书
  7. GP 公司既有制度文件:基金募集 / 立项 / 投决 / 投后 / 内控 / 激励 / 跟投 / 利益冲突 等十项制度